中国-东盟“早期收获”计划对广西南亚热带水果生产贸易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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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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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区水果生产技术指导总站,南宁,5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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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6月18日我国政府与泰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关于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下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根据该协议中泰两国自2003年10月1日起,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提前实现中泰之间水果和蔬菜的零关税。我国与越南于2004年1月1日开始执行该“框架协议”。协议执行一年半以来,农产品贸易的机会比以往会更多,但对广西与东盟自然条件相当的热区果类如龙眼、荔枝、香蕉、芒果、菠萝带来的冲击显得迫切和巨大,需要认真分析和找出对策。1广西热带水果现状与特点1·1水果生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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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东盟自由贸易区 水果生产 南亚热带 中国 广西 收获 早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产品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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