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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赔偿原则”与“撞了白撞”
引用本文:明成.“无过错赔偿原则”与“撞了白撞”[J].中国农机监理,2004(1):31-31,33.
作者姓名:明成
摘    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重要的民事制度。其中“无过错赔偿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与造成他人损害有关的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原则。通俗一点说,就是不能“撞了白撞”。有这样一个案例:驾驶员朱某驾驶自家的农用运输车行驶在乡村道路上,突然轮胎弹起一块小石头,正好击中在路上正常行走的曾某的眼睛,顿时血流不止,朱司机主动送伤者上医院抢救。经过住院治疗十多天,伤者痊愈,一共花去治疗费用4100元。朱司机以自己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为由拒绝支付伤者的医疗费,伤者遂诉至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判令…

关 键 词: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无过错赔偿原则  民事制度  《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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