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分类经营中关于划分兼融林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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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潮,靳爱仙.森林分类经营中关于划分兼融林问题的探讨[J].林业资源管理,1997(5):5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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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潮 靳爱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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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林业部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 [2]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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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森林的多种功能是客观的,经营森林的主观目标有所侧重,因而分成商品林与公益林两大类来经营。过渡阶段的林不能划分为兼融林。兼融林给规划及实施带来很多问题,理论上也站不住脚。以经济型公益林来归属需进行调整伐和可进行经济利用的公益林,有利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分类经营目标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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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兼融林 经济型公益林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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