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中的群体性事件防范机制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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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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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市房产管理局,山东,烟台,26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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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建立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机制,首先要协调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二是要改善干群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基层与群众的相互信任;三是要重视建立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长效机制;四是要继续在全社会进行深入持久的法制文化建设,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做到人人知法人人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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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群体性事件 防范机制 和谐社会 |
文章编号: | 1008-7540(2006)04-008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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