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国的“三农”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国经济发展的难题,1949年后中国政府在“三农”问题上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从解放初的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再到1958年的人民公社,以及1978年后的农村家庭承包制,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成功的,但成功只限于农民的温饱解决了,农民却始终没有富裕。文章从分析和反思家庭承包制和农村合作经济人手,提出了新农村建设时期的农村应该走村镇化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道路,并用天采湖旅游区新农村建设的例子进行了论证。在走村镇化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道路上,我们又导出了政府的主导是关键,只有在政府主导下走村镇化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道路,“三农”问题才能很好的解决,农民才能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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