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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26号
摘    要: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五家单位审报的禽流感灭活疫苗等七种制品(见附件1)为兽用新生物制品,核发《新兽药证书》,并发布此七种制品的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见附件2)、质量标准(见附件3)、说明书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26号  兽药管理  新生物制品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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