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文件财金[2005]1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05~2006年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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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有关规定的精神,国家财政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为规范2005—2006年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05-2006年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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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流动资金 家禽养殖 生产企业 加工企业 财政部 贷款 定点 疫苗 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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