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之责?——对一起因欠费引起民事赔偿案的法律思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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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彦龙.谁之责?——对一起因欠费引起民事赔偿案的法律思索[J].农电管理,2006(5):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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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彦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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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桐庐县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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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及评析
某地有一居民用户,由于2004年10月当月没有及时向银行存电费,供电方在2004年10月15日下发了欠费通知书,要求用户在每月25日之前缴纳电费,否则将实施停电,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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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赔偿案 欠费 法律 居民用户 通知书 电费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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