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2002年以来,全省乡镇农机站机构改革工作陆续铺开,各地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川委发(2002)17号、川委办(2002)30号、川委办(2003)2号文关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开展了极富创造性的工作,取得了乡镇农机站机构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实践证明,乡镇农机站机构改革势在必行,省委关于乡镇事业单位机改的文件是符合乡镇农机站的实际的,文件所规定的原则是正确的,提出的办法是可行的。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要明确事业机构的公益性职能,使事业单位精兵简政,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减轻农民负担,事业机构真正负担起公益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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