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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时残留试验资料授权的范围
摘    要: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独立拥有资料并取得登记的企业,可以授权给其他企业使用残留试验资料。所授权残留资料的有效成分、剂型、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需相同,被授权产品的有效成分使用剂量不得超过授权产品使用剂量的1.5倍。

关 键 词:试验资料  授权  残留  有效成分  使用剂量  登记资料  企业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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