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省森林采伐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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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树润,罗克修.浅议我省森林采伐有关问题[J].陕西林业科技,1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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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树润 罗克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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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存在问题多年来,从我们接触到的工作实际中,感到我省在森林采伐中存在下列几个问题:a.应按国家规定的采伐种类作业 1987年林业部发布的《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森林采伐,包括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低产林改造”。文中还具体划定了各种采伐的适用范畴,如“对用材林的成熟林和过熟林实行主伐”,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一些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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