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所得处理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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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涌.滥伐林木所得处理刍议[J].森林公安,201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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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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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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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无论是1984年9月制定的,还是1998年4月修正的,对滥伐林木所得的木材或者变卖所得,都没有规定没收,这有悖于"违法犯罪所得应予追缴"的法律规则。笔者认为:《森林法》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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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法 滥伐 木材 违法犯罪 非法经营 没收 非法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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