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授权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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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付伟军,陈曙.律师授权声明[J].国外畜牧学(猪与禽),2012(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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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伟军 陈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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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申松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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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海市申松律师事务所傅伟军、陈曙律师为上海鑫百勤专用车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受上海鑫百勤专用车辆有限公司的委托,特发表如下声明:1、上海鑫百勤专用车辆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饲料散装车、禽畜运输专用车生产的企业。2、近期,市场上出现有人冒用上海鑫百勤专用车辆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的名义销售仿冒上海鑫百勤专用车辆有限公司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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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用车辆 有限公司 上海市 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散装车 声明 销售人员 饲料 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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