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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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士云,江激宇.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思考[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1997(1):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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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士云 江激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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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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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农村合作基金会不属于金融机构,不得办理存、贷业务,要真正办成社区内的资金互助组织。”;“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清理整顿。”笔者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农村合作基金会已走入死胡同,相反,这为各地农村合作基金会走出误区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本文拟就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发展谈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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