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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所生子女,生父母也有探视权
作者姓名:廖春梅
摘    要:编辑同志:5年前,我与前男友未经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并生育了一名男孩。后因性格不合不得不分道扬镳。儿子由前男友抚养。近年来,我对儿子的思念之情与日俱增,可前男友却不顾我的感受,说:“儿子与你无关,不用你养,也不允许探望。更何况儿子出生时,我们并非合法夫妻,你自然不能享有作为母亲的权利。”请问:我对儿子真的就没有探视权吗?

关 键 词:非法同居  婚姻法  法律解释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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