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市场经济体制 积极推行林业股份合作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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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大木,付福才,张余庆,付华明.适应市场经济体制 积极推行林业股份合作制[J].华东森林经理,1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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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大木 付福才 张余庆 付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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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磐安县林业局 322300
(张大木,付福才,张余庆),磐安县林业局 322300(付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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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磐安县地处浙江中部,是一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县,全县有20个乡镇,367个行政村,20万人口,拥有山地面积10.93万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1.5%,森林蓄积量15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1.8%。林业是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也是全县人民的生存之本、致富之路。近几年来,磐安县针对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林业生产经营体制——林业股份合作经济形式进行了初步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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