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推行农资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制度 |
| |
引用本文: | 刘文.神州推行农资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制度[J].农技服务,2005(5):64-64. |
| |
作者姓名: | 刘文 |
| |
摘 要: | 从福建省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福州市从4月1日开始,农民在购买农资时遇到以下6种情况之一.均可得到先行赔付:农资经营户销售假冒伪劣种子;销售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种子:使用国家禁用、限用高(剧)毒农药:销售的化肥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销售非法拼装、组装农机;销售假冒伪劣及三无机具。
|
关 键 词: | 质量问题 赔付 推行 神州 伪劣种子 农资经营 法律规定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假冒伪劣 福州市 销售 管理局 福建省 标签 购买 农民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