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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引用本文:文道.沈阳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J].中国林业产业,2005(9):4-4.
作者姓名:文道
摘    要:本刊讯 前不久,在沈阳市闭幕的“第二届城市森林论坛”上,辽宁省沈阳市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宣读了《国家林业局关于授予沈阳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市长陈政高从全国政协副主席强思卿手中接过写有“国家森林城市”字样的牌匾,沈阳市是继贵阳市之后第二个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成为我国北方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国家林业局同时公布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关 键 词:森林城市  沈阳市  国家林业局  城市森林  评价指标  第二届  辽宁省  副局长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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