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林业局 实行经济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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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雨龙.扎兰屯市林业局 实行经济责任制[J].内蒙古林业,1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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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雨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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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扎兰屯市林业局实行改革后,三年扭亏为盈,过去连年亏损,欠外债87万元,现在年年盈利,1986年盈利额达43万元,森林抚育由1984年完成3.4万亩增加到7.1万亩,提高1.1倍。他们在改革中实施了以下措施: 1、打破“大锅饭”,实行“大包干”。1984年以来,林业局和所属各林场变革了经济分配关系,全面推行预算包干、成本包干、利润包干,超利分成等经济责任制,解决了平均主义、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了林场经营的积极性,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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