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林木新品种与林木良种的区别
引用本文:曾德贤.浅谈林木新品种与林木良种的区别[J].云南林业,2008(1):24-24.
作者姓名:曾德贤
摘    要:为促进农业、林业发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钟保护条例》和《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这些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新品种保护和品种审定两种制度的建立,这两种制度的施行对促进我国农业、林业科技创新、品种选育和良种推广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对这些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不到位,许多相关的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尤其是从事农业、林业的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对林木新品种和林木良种的概念分辫不清,有的甚至认为新品种就是良种,良种就是新品种。由于概念上的模糊,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新品种保护和品种审定这两种制度全面、准确的贯彻施行,因此很有必要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以帮助人们对这些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贯彻实行。那么,林业新品种与林木良种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关 键 词:植物新品种权  林木良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新品种保护  法律知识  林业发展  注册保护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