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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林业在改善生态环境中的主体地位
引用本文:张俊宽.试论林业在改善生态环境中的主体地位[J].山西林业,2005(4):4-5.
作者姓名:张俊宽
作者单位:山西省林业引智成果试验示范中心
摘    要:土是生命之本,水是生命之源,林是生态主体。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林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林业肩负着优化生态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双重使命。发达的林业,优美的环境,是国家富强、民族繁荣、社会明的重要标志。鉴于林业的这种特殊性和重要性,它在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

关 键 词:生态环境建设  林业  可持续发展  社会文明  基础产业  国民经济  公益事业  可替代  生命
收稿时间:03 22 2004 12:00AM
修稿时间:200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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