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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实践经验
摘    要:正1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理解森林防火工作具有长期性和广泛性,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需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才能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才能充分动员和利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把防控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森林防火条例》明确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对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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