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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木剩余物数量估算
摘    要:文中将林木剩余物归纳为林木采伐与造材剩余物、木材加工剩余物、竹子采伐及其加工剩余物、林木抚育间伐物和废旧木材五大类。通过对已有估算方法的发展,系统地给出了各类林木剩余物数量估算方法,进而,通过文献考证,给出了各类林木剩余物数量估算所必须的参数值,包括商品材出材率(81.27%)、经济材出材率(77.17%)、非立木剩余物数量相当于立木材积量的比重(50%)、木材加工剩余物比重(60%)、竹枝叶重量相当于竹材重量的比重(38.07%)、竹材加工剩余物比重(62%)、废旧木质品回收率(65%),以及平均木材气干密度(0.618 t/m3)、单位数量竹子重量(150 t/万根)、木制品和直接用原木使用寿命(12年)。同时通过调研给出了经济林产柴率,并将南方山区、平原丘陵区、北方山区分别取值为8 500 kg/hm2、8 500 kg/hm2和7 500 kg/hm2;以方法研究和参数考证为基础,利用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和林业统计数据基础数据,估算出2013年全国林木剩余物总量为30 284万t,其中林木采伐与造材剩余物4 711万t,木材加工剩余物1 492万t,竹子采伐及其加工剩余物2 817万t,抚育间伐剩余物20 544万t,废旧木材可回收量720万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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