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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摘    要:《森林病虫害防治冬例》已由国务院总理李鹏1989年12月18日签发国务院第46号令发布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法规,它标志着我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已经走上法制的轨道,对今后开展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转载如下,本刊热诚欢迎大家来稿,交流各地在《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后的经验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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