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陕西省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作者单位:陕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摘    要:为了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对全省林区野外用火管理作如下规定: 1、森林防火期内,全省林区(包括天然林区、人工林区、飞播林区、退耕还林区)的林地和距林地边缘100米以内的农耕地内,禁止野外用火。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