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湿地保护条例》 共同呵护“地球之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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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尚英.贯彻《湿地保护条例》 共同呵护“地球之肾”[J].甘肃林业,2004(2):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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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尚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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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林业厅 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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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11月2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的《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已于2004年2月2日——世界湿地日正式施行。这是继黑龙江省之后,我国颁布的第二部湿地保护地方法规,是我省湿地保护与管理的专门法规。该条例的颁布施行,必将促使我省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逐步迈上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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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 2004年2月2日 生态建设 林业系统 领导干部 湿地资源 湿地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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