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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出口农副产品船舱检验检疫问题探讨
引用本文:周弘,邵沛泽.装载出口农副产品船舱检验检疫问题探讨[J].植物检疫,2001,15(2):114-115.
作者姓名:周弘  邵沛泽
作者单位: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22042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所有装载出口农副产品的船舱都应实施动植物检疫。进口国对有的货物要求熏蒸证书 ,不得带有活虫 ;有的要求植物检疫证书 ,对特定虫种进行限制 ,对货物中害虫进行限量控制。因此 ,在进行船舱检疫时 ,需要区别情况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商品检验法》规定 ,在船舱检验时 ,对粮食、豆类等食品实施法定检验 ,要求清洁干燥、无异味、无虫害及货舱设备良好 ;而对饼粕类饲料实行申请验舱。新的检验检疫机构成立后 ,我们在船舱检验检疫工作中 ,如何进行深度融合 ,形成新的、兼顾各自要求的检验检疫…

关 键 词:出口农副产品  船舱  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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