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龄童缘何告叔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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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俊皓.五龄童缘何告叔叔?[J].新农村,2001(5):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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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俊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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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父母生有两子一女,母亲已病逝20多年,父亲也在不久前病故。父母留下私房6间,现在我和一个弟弟、妹妹为该房产的继承权发生争执,原因是我父亲生前立有三份遗嘱:第一份是1984年立的遗嘱,父亲把房子给了我和弟弟;第二份是去年到公证处办的公证书(遗嘱),公证书上写着房子给我和妹妹;第三份遗嘱是由我弟弟代书的,上面有父亲的签名,该遗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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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遗嘱 法律效力 《继承法》 自书遗嘱 公证遗嘱 代书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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