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盗用检疫验讫印章案的处罚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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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红伟 胡永胜 高晓玲 朱金高 吴录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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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万年县畜牧兽医站,江西,万年,335500 2. 上饶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江西,上饶,3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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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情2003-11-2709:00,万年县兽医卫生监督所稽查人员在县城城南菜市场例行检查时,发现屠工李某屠砧上有一只后腿是手工开边的(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厂宰杀的生猪均为机械化开边),且盖有定点屠宰专用检疫验讫印章,却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稽查人员当场对其剩余的12kg猪肉进行了收缴,并将屠工李某带回监督所进行调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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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疫合格证明 印章 生猪定点屠宰厂 兽医卫生监督所 处罚 盗用 稽查人员 动物产品 调查询问 菜市场 |
文章编号: | 1004-2342(2006)03-0036-01 |
收稿时间: | 2005-08-08 |
修稿时间: | 2005-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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