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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11):96-101
善意取得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民法制度,尤其是其核心——对财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在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等方面,起到非常重要作用。我国《物权法》在设立善意取得制度时,将"以合理价格转让"单列成款。这就意味着物权法在设定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时,将"以合理价格转让"独立于其他构成要件,并明文规定善意取得以有偿转让为前提。我国物权法将"以合理价格转让"单列成款有失妥当。将以合理价格转让作为独立的构成要件欠缺合理性,合理的价格并非独立的构成要件,只是判断善意的一个或然标准,将以合理价格转让作为独立的构成要件,既违反传统民法理论,又同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惯例相违背,以合理价格转让作为独立的构成要件并未发挥应有效用,反而在法官的实际审判过程中造成了适用上的混乱,对司法机关权威性的维护和司法公信力的维持起到了消极作用;在善意取得条款中明文规定有偿转让欠缺必要性,违背大陆法系立法惯例,造成了立法资源的浪费。应当将合理价格回归善意,但合理价格并非注意义务,在司法实践中重新定位合理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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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滨州市林地使用权流转情况进行地深入调查,从林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形式与做法、林地界定、林地使用权流转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总结介绍与分析。对林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价值评估、流转监督管理、再次流转管理、转让资金使用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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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作为一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必然要求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尤其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如果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在承包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有偿转让其土地使用权,能够使土地使用权顺畅地流通,才能有效地优化配置农村的土地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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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权转让与城市建设用水机制响应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首先分析了我国农业用水权向城市和工业转让的必要性与存在的问题,其次介绍了国内外农业用水权和水权转让的现状和成功经验,并根据对我国大量典型灌区的调查,提出了加快我国农业用水权转让与城市用水机制响应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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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学角度出发,探讨了农业用水权转让的经济管理集成技术,研究内容包括农业初始水权的界定与水权分配、国家政策环境对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的影响、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主要内容、程序步骤等,最后结合河南省群库灌区调查,计算分析了灌区用水量转让、农业用水转移的供水价格与供水年限以及农业用水量转让后对当地工农业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影响等。研究成果对我国农业用水权有偿转让以及工农业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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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振民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6,(9):38-41
根据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状况,对引黄灌溉用水权的有偿转让机制、目前黄河灌区引黄灌溉用水权的转让现状、引黄灌溉用水权的有偿转让过程中已出现的问题以及怎样解决、怎样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引黄灌溉用水权的有偿转让途径与方法等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证明,实现引黄灌溉用水权的有偿转让,对于实现黄河水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与效益,寻求节约用水的途径、政策、方法、措施及法规等综合对策,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农民得到受益,节水灌溉工程得以改善,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