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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和妻子3年前花15万元买了一辆客车跑运输,挣了些钱。前不久,我因故回了一趟东北老家,另请人开车。当我半个月后回到家中时,发现妻子已将客车卖给了他人。我一点也舍不得出卖这台客车。请问: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有效吗?我是否可以要回这台客车?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何理解这种“平等的处理权”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明确规定对此应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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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即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包括处理权(如采伐权、采集权、流转权、抵押权等)、收益权(如补偿权等),以及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等财产性权利.林权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林业发展的根本和林区秩序稳定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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