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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TO-SPS协议简介《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实施协议》是WTO多边贸易框架下规范世贸组织成员动植物卫生措施和国际贸易行为的一项重要国际协议。该协议承认WTO成员有权为保护其境内的人类、动物和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采取必要的卫生措施;但同时,为了保持国际贸易的畅通,该协议又规定了成员在采取卫生(动物卫生和人类卫生)措施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其中包括科学性原则、最小贸易限制原则、透明度原则、区域区划原则、风险评估原则和国际协调原则等。这些原则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平衡“安全”和“贸易”之间的矛盾,既要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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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是政府关注、社会关切和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对畜禽养殖、畜禽收购与屠宰、畜禽产品市场销售等环节如何适用法律存在执法困惑。本文结合有关法理分析认为:一是养殖环节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或动物产品的,应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对养殖者进行处罚。二是屠宰环节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的,要以违法行为是否构成为判定要素。对于畜禽产品尚未销售的,相关主体没有法律责任,但应对问题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用于食品消费。对于畜禽产品已销售的,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相关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在自营模式和代宰模式中,违法行为人认定和法律责任归属有所不同。三是市场销售环节发现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应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罚,农业执法部门应防止越权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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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上海市洋桥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查获了一起涉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乳鸽产品案,该案是执法机关首次办理当事人于5日内提交了动物产品来自非封锁区证明的案件。经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周某违法事实存在,被罚主体明确,推定该批未经检疫的乳鸽产品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补检条件,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本文对违法行为人认定,非封锁区证明格式要求,动物产品补检条件的可操作性,补检合格后出具检疫证明等方面的争议,进行了分析探讨,以期为官方兽医针对此类案件依法行政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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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城市养犬管理问题备受社会高度关注,一些地方纷纷为养犬管理立法。从总体上看,我国目前城市养犬管理立法仍较滞后,一些管理制度分散在相关专业法规和地方立法中,与国外健全的法律体系、先进的立法理念和完备的法律制度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借鉴发达国家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对完善我国城市养犬管理立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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