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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当前城市养犬管理的困境(一)监管主体不合理大部分城市都将犬类日常管理主管部门规定为公安机关,并在其领导之下由多个部门统筹合作,共同推进养犬日常管理工作。但往往基层公安机关警力资源并不富足,治安管理任务繁重,执法容量趋于饱和,将“犬的登记”等非警务活动交由公安机关管辖是对执法资源的浪费,造成职能错位。其次,基层机关很多没有组建正式的养犬管理专职队伍、没有配备专门的防护、捕捉工具,取证难、执法难、相对人对抗激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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