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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主导主体的不同,北京市及周边地区山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实践模式可分为村集体主导、政府主导、企业主导和外籍人员主导四种类型.这四种利用类型在政府职能、组织形式、集中方式、农民权益等方面各有其特点.基于案例研究成果,对山区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提出如下建议:第一,采用企业运作模式,多主体通力合作;第二,合理集中村集体资源,保障农民权益;第三,发挥资源优势,依托合适产业;第四,保持民俗民风,注重环境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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