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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最近下发了关于对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从1999年7月1日起,在我国从事农药进出口的单位,必须向农业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农业部签发“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凡进出口列人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农药,进出口单位须向农业部提出由请。对进口的农药,由农业部审批,签发“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对出口的农药,农业部征得进口国主管部门同意后签发“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未取得这一证明的农药,一律不得进出口。“进出Q农药登记证明”实行一批一证制。进出口农药实行一批一证制@惠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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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四川省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都会一如既往支持和重视农机化工作,为全省农机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宽松环境。”这里在四川省农机化工作会议上,“四大班子”的领导向到会的300多名地、市、区农机局长作出的郑重承诺。政府把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列入重要议程,“认真研究加快发展农机化中的问题,从多方面、多渠道加大投入的力度,为发展全省农机化创造良好的宽松环境。四川为农机化发展创造宽松环境@惠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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