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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山区综合开发农业项目,从获利年度起,免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3年,5年内不下达粮食定购任务。在丘陵山区从事农业开发加工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10年内可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30%的企业所得税。在丘陵山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比例可以放宽到100%;产品涉及出口配额的,给予优先安排。鼓励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个人到丘陵山区从事科技开发、兴办项目,进行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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