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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自1978年实施并规定承包期为15年之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自然条件的变迁而产生了调整的需要。现行土地承包制的调整方式包括以"大稳定,小调整"和两田制为代表的集体统一进行的土地制度调整,和以反租倒包、土地股份合作制和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为代表的农地权利行使方式上的调整;而各地区间调整方式不同是由各地不同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并且是国家、集体和农户进行博弈后的最终结果。土地承包制调整实践经验证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不同方式的调整仍将长期存在,但主流趋势将会是在有法律保障的各项权利完整的前提下,由于土地使用权市场不断趋于完善,而实现逐步消除农地细碎化,并实现农村土地资源更合理有效的配置。  相似文献   
2.
彭婷  宁卓 《世界林业研究》2021,34(4):118-123
近年来,碳关税成为国际贸易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而目前有关碳关税的讨论多集中于能源密集型产业。木质林产品(HWP)同时作为碳源和能够长期储存碳的碳库,具有碳流动上的特殊性,其贸易也显著影响一国的碳库储量。文中梳理当前有关碳关税的国内外研究及争议焦点,分析碳关税如何在不同类型的HWP中得以调整和应用,并分析对HWP征收碳关税给征收国和被征收国带来的影响,指出HWP的国际贸易可能带来的碳泄露问题。结论认为,出口国可选择采取碳关税措施减少本国碳汇效应较好的HWP的出口,并将更多的碳储量留在国内,但这一做法可能抑制本国林产品的出口贸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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