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管理、发放、查验兽医卫生许可证是适应改革开放形势、全面开展兽医卫生监督的需要,是监督工作自我完善和深入发展。基于查验许可证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农业部“兽医卫生合格证发放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和农业部九二年十三号令第十四条:对未按规定取得兽医许可证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实行行政处罚的规定,我县从1993年初开始在运输检疫站实施查验许可证工作。通过查验发现各地存在很多问题,如初期多数经营者未持许可证进行购销、中转运田畜禽及其产品,有些人对许可证中兽医的含义不理解,认为是指兽医本人的卫生,而不是指经营者的,… 相似文献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