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一、世界各沿海国家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意义 70年代以来,世界各大洲沿海国家,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指引下,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捍卫渔业的经济合法权益,纷纷掀起在其本国领海向外延伸200海里,划为各该国管辖的专属经济区。所谓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即指对沿岸、近海和大陆架海域设置的渔业资源管辖区。在专属区内, 相似文献
3.
随着1996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和专属经济水域的设定。日本于1997年开始实施了六鱼种的TAC(总容许渔获量),1998年又增加一种成为七鱼种。1998年七鱼种的TAC如下:秋刀鱼的为30万t,狭鳕的为31.1万t,竹焚鱼的为43万t,斑点沙瑙鱼的为52万t.鲐鱼和澳洲鲐的为70万t,太平洋褶柔鱼的为45万t,雪蟹的为4945t。 相似文献
4.
一、新海洋法中的渔业规则 (一)1982年海洋法公约中的渔业规则在国际法中的地位 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于1978年底召开,经过长期协商,于1982年4月23日通过了《海洋法公约》,公约于1982年12月10日开始签字,有119个国家立即签了字。到1985年11月为止,共有159 相似文献
5.
6.
7.
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养护与管理是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享有的主权权利。在专属经济区划界中应当考虑渔业因素。在分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专属经济区划界规定的基础上,研究了5个涉及专属经济区划界的国际司法判例,认为渔业是影响最终边界确定的因素之一。渔业是否发挥作用以及发挥什么作用取决于渔业对当事国一方或者双方社会经济的重要性,且取决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种重要性确定存在。渔业在专属经济区划界中发挥的作用主要有海洋划界前在渔业方面形成的边界是否构成默示协议划定的边界以及作为"特殊情况"检验以等距离线为临时边界的公平性两方面。我国主张与周边海上邻国的专属经济区划界通过协议确定,国际司法判例的裁定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协议划界的国际法基础,对协议谈判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8.
中西太平洋的鱼类资源丰富,可捕量大,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到中西太平洋进行远洋捕捞的主要是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的渔船队,因此在中西太平洋地区入渔的主要远洋渔业国家和地区以及南太平洋地区诸多独立的国家相互协商,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本框架上,成立了《中西太平洋洄游鱼类种群养护和管理公约》(即WCPFC),该组织代表了沿海国的主张,对人渔的远洋渔业国家和地区要求十分严格。 相似文献
9.
今年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30周年.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公约,1994年正式生效,标志着国际海洋法制度的重大变革.公约建立的新的海洋管理制度,以及公约生效后国际社会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有关海洋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措施,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海洋渔业秩序和资源分配格局,对世界海洋渔业发展和国际渔业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渔业生产国,渔船最多、渔民最多,加之我国特殊的周边海洋环境,新的海洋制度对我国海洋渔业经济发展和渔业管理方式产生的影响重大而深远.公约生效后,各级政府和渔业部门积极应对挑战,努力推动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渔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海洋渔业平稳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