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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进一步探讨区域农产品电商发展水平及其影响因素,从信息技术视角,构建县域农产品电商评价指标体系,运用DEA-Tobit两阶段模型测算2018年重庆市38个县域农产品电商发展的绩效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并利用ISM模型揭示不同要素之间的层级关系。结果显示:1)2018年重庆市农产品电商发展整体处于中等水平,但县域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2)重庆市自西南向东北沿长江流域发展水平最高,其次向西北与东南方逐步降低,形成“中间高,两边低”的空间格局;3)农产品电商基建规模比农产品信息技术生产对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影响更为显著。其中,露天、大棚等种植业农产品信息技术运用水平负向影响绩效,而畜禽等养殖业农产品信息技术水平正向影响绩效;4)开通电子政务行政村的比例是影响县域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核心要素。未来,重庆市仍需坚持当地政府引导、信息技术支撑打造“一村一品”优质农产品,完善农产品电商基建规模,优化资源配置,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中的信息搜寻成本,进而提高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整体水平。  相似文献   
2.
为及时探讨新冠肺炎疫情对猪肉价格的短期冲击是否会演变为长期的趋势性波动。选取2020年1月20日—2020年9月30日期间新冠肺炎累计确诊人数与零售白条猪价格的日度数据,通过构建VAR模型,利用Granger因果检验、脉冲响应函数、方差分解以及物理学冲击波模型共同探讨新冠肺炎疫情对猪肉价格冲击的时变特征与内在机理。结果表明:新冠肺炎疫情在10%显著性水平下是猪肉价格波动的Granger原因,而猪肉价格是新冠肺炎疫情的非Granger原因。来自新冠肺炎疫情1个标准差的正向冲击后,猪肉价格上涨幅度先快速提升,而后缓慢下跌,最后趋于稳定,呈现"倒U型"波动特征。长期来看,新冠肺炎疫情对猪肉价格冲击的贡献率近似稳定在29%。伴随疫情得到控制,未来猪肉价格主要与自身价格波动具有高度相关性(71%)。另外,延长考察期间(2019年12月2日—2020年9月30日)后发现:新冠肺炎疫情对猪肉替代品鸡肉的冲击深度与冲击广度更大,直观说明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会引发猪肉及其相关产业发展的"蝴蝶效应"。今后,各级政府在充实防疫专项资金的同时,应需进一步落实养猪补贴,拓展猪肉电商交易的线上渠道,以期提高养猪户的收入水平。  相似文献   
3.
在数字农业背景下,探究农业信息资源配置对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影响关系对提高农业信息资源利用水平、拓展农产品电商经营规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全信息转换理论,利用东部10省市的面板数据,构建以农业信息资源配置水平为门槛变量的面板门槛模型,从农户信息转化能力与农村产业结构两条逻辑主线进一步剖析农业信息资源配置对农产品电商绩效的影响关系。结果表明,2011—2018年东部地区农业信息资源平均配置水平介于0.4~0.5之间。其中,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多省市均呈现“W(M)型”变化特征。农业信息资源配置水平对农产品电商绩效存在单一门槛的影响效应,且始终正向促进农产品电商发展;然而跨过“门槛界限”后,促进作用减弱49.7%。研究表明,信息技术生产率悖论也存在于农产品电商的发展过程中。因此,为推进农业信息资源配置水平对农产品电商绩效的持续发展,农业信息资源低配置地区应该继续采取信息要素驱动发展模式;而高配置地区应向农产品电商全产业链技术综合集成方向转变。同时结合电商物流、电能供应等基建配备,从而全面提升东部地区乃至全国各地农产品电商发展的绩效水平。  相似文献   
4.
以湖北、山东、安徽、甘肃4省的349份农户调研数据为基础,从社会网络视角对农户农产品电商参与行为进行理论分析,探究社会网络及其不同维度对农户农产品电商参与行为的影响,并采用Binary Logistic(二元逻辑回归)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在此基础上,根据受访农户的性别、学历和参加电商培训情况进行分组回归,以检验社会网络在不同群组间的影响差异。研究发现:社会网络及其2个维度——网络互动和网络学习在1%的置信水平上对农户农产品电商参与行为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网络学习的影响程度要大于网络互动。与男性组农户和高学历组农户相比,社会网络、网络互动和网络学习对女性组农户和低学历组农户农产品电商参与行为具有更强的促进作用。此外,家庭经营耕地质量、政府或电商平台对电商的宣传力度等因素亦至少在10%的置信水平上对农户农产品电商参与行为具有显著影响。  相似文献   
5.
6.
我国农业信息化水平的区域评价与提升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贾铖  夏春萍  蔡轶 《南方农业学报》2017,48(8):1529-1536
[目的]构建农业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业信息化现状与差异进行分析,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农业信息化与现代化进程.[方法]以基础设施、应用与效益水平为核心的"农业信息化"布局进行归类,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影响因子,构建农业信息化评价体系,测算2015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在因子分析的基础上利用超效率分析法研究我国31个省(市、区)农业信息化资源投入与效益产出的差异性.[结果]构建的农业信息化水平评价体系涵盖了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农业信息化应用和农业信息化效益3个一级指标及10个二级指标.评价结果显示,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差距明显,平均得分分别为0.516、-0.107和-0.402;不同地区各省(区、市)发展水平也存在差距,其中,东部地区中江苏省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最高,综合得分1.251,西部地区中内蒙古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最低,综合得分-0.686.通过分析投入产出效益得出,上海市农业信息化综合得分0.495,但投入冗余最多,资源投入与产出效益不匹配.[建议]调整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区域间合作,积极拓宽农业电子商务平台,提高农户信息化意识,推动农业生产、信息一体化发展.  相似文献   
7.
为进一步探索个体对农产品电商信息配置的博弈关系以及提升整体信息收益的有效策略。从信息共享视角出发,立足于有限理性假设构建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两位一体的演化博弈模型,进而探讨自由交易、平台监管、利益联结等3种情景下不同主体间的策略互动及其主要参数的影响作用,并根据相位图利用系统仿真模拟不同情景下模型均衡点的移动轨迹。研究发现:1)利益联结情景比自由交易、平台监管等情景更能加速实现参与个体对农产品电商信息配置策略的稳定状态,提高社会整体信息收益;2)减少劣质农产品误判率、降低优质信息加工成本、适当提升平台奖励额度及增强未来合作收益等措施,可以促使生产者积极发布优质信息、消费者有序使用信息,从而倒逼平台信息质量升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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