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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第二次土地资源利用变化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总结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环县第二次土地资源调查成果,并与第一次土地资源调查结果对比,分析土地利用的变化。结果表明:截至2009年12月31日,环县土地总面积921 327.54 hm2。一级地类面积:耕地增加33 411.73 hm2,园地减少1 374.07 hm2,林地增加193.36 hm2,草地减少10 129.07 hm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增加23 82.19 hm2,交通运输用地增加1 634.91 hm2;建设用地主要二级地类面积:建制镇用地增加518.42 hm2,村庄用地增加1 672.99 hm2,采矿用地增加212.21 hm2,公路用地减少60.29 hm2,农村道路增加1 694.95 hm2,沟渠减少89.66 hm2,水工建筑用地减少5.91 hm2;旱地三级地类面积:川旱地增加3 390.38 hm2,旱地梯田增加571.40hm2,塬旱地减少4 456.28 hm2,坡旱地增加39 862.46 hm2。综合调查变化分析表明,环县土地资源水土流失及风蚀沙化严重,应加强生态地质环境管理,保护草原生态、防治沙漠化;另外,应严格落实土地资源总体规划,采取差别化开发、区域内优化、区域间互补的方式以实现全面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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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深入环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践,在认真分析环县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状况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采用多种管理方法有效化解和杜绝"一户多宅"现象;从政策入手,科学对待超面积宅基地,分离实际利用范围与确权登记范围,有效解决超占面积发证难的问题;逐步解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权属来源资料不齐全的问题;逐步补充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办法,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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