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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颁布的《欧盟木材法》要求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木材产品都必须具有合法性,而我国则在2012年出台了关于森林认证的2个国家标准——《GB/T 28951-2012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和《GB/T 28952-2012中国森林认证产销监管链》。文中通过对《欧盟木材法》和中国森林认证产销监管链标准关于木材合法性的比较分析提出,开展产销监管链认证或尽职调查是应对《欧盟木材法》的一种现实选择,但林产品外贸企业应以《欧盟木材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林产品供应链的监管以确保木材来源的合法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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