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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土地利用碳排放总量及其效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分析区域碳排放总量及效率的变化特征,为全面把握研究区域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供理论依据。[方法]基于IPCC碳排放清单,运用DEA和Malmquist指数模型对湖北省2001—2011年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进行分析。[结果](1)湖北省土地利用碳排放在研究时序内年均增长9.3%,增速低于GDP增速(14.13%),建设用地是土地利用碳排放的主要来源;(2)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均值为0.803 6年,2006年前后效率呈现下降和上升的特征,效率变化与农业政策优惠、金融危机等外部因素互动特征显著;(3)研究时序内土地利用碳排放全要素效率年均提高24.64%,效率提升主要来自于技术进步,综合技术效率变化对效率提升主要起负面作用。[结论]湖北省土地利用碳排放总量持续增加,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不足,土地利用碳排放全要素效率指数稳中有升。湖北省应着眼于调结构,控产能,在依托技术进步提升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经济系统运行效率的提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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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究生态系统服务间的权衡/协同关系,以对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在分析和模拟土地利用变化的基础上,对武汉城市圈39个区县的食物供给服务、碳储量服务和生境质量服务进行了评估,探究其时空演变特征和权衡/协同关系。结果表明:(1)武汉城市圈2005—2018年建设用地和水域面积不断增加,而耕地、林地、草地和未利用地持续减少。2035年综合发展情景下耕地减少趋势得到缓解,林地面积有所增加,建设用地实现有序扩张。(2)武汉城市圈食物供给服务持续提高,碳储量服务不断下降,生境质量总体上也呈下降趋势。多重服务重要区识别表明,各年份中度重要区域面积最大,而极其重要区域面积最小。(3)相关系数法和双变量空间自相关法均表明多尺度下不同情景的生态系统服务间权衡/协同关系是一致的,但程度有所区别。由此可得,区域3种生态系统服务间以权衡关系为主,且不同情景下权衡/协同关系的程度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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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8”城市圈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利用武汉城市圈内9个城市1997—2006年土地利用变化数据,采用土地利用动态变化方法中的土地资源数量变化模型、土地利用程度变化模型、土地利用区域变化差异模型来分析武汉城市圈1997—2006年土地利用变化的情况。研究表明,土地利用动态分析能够很好的揭示城市圈土地利用结构特征的变化规律;武汉城市圈中,武汉市综合土地利用动态度为0.76%/年,远高于其他八个地区;土地利用程度变化方面,增加最多的武汉市土地利用程度指数变化量为0.463,而咸宁市土地利用程度指数减小了0.609,是减少最多的地区;土地利用类型相对变化方面,耕地变化主要集中在武汉市、黄冈市和咸宁市,园地变化集中在武汉市和孝感市,交通用地变化则集中在武汉市、孝感市和咸宁市。根据研究结果,文章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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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系统科学理论,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研究对象,从国土空间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协调作用的视角出发,利用2006-2014年长江中游城市群31市的统计数据,选择了熵-TOPSIS模型及耦合协调度模型进行协调性评价,揭示了城市群国土空间协调利用的时空特征,并运用泰尔系数深入剖析了协调度区域差异的来源。结果显示:在时序演变上,城市群总体协调水平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协调类型处于濒临失调与勉强协调;在空间上,初级协调和勉强协调的城市大多分布于长江沿线,呈现出带状分布,并围绕中心城市集聚;子都市圈内差异对整个城市群协调度总体差异变化的贡献明显大于都市圈之间差异,而武汉城市圈内城市之间差异对城市群总体差异影响最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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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嘉鱼县和崇阳县的实地调研数据,运用改进的Faustmann-Hartman模型测算杉木碳汇林在不同林龄的碳汇收益、木材收益和林地期望价值,基于碳汇造林带来的林业碳汇收益和农户损失的木材收益综合测算碳汇造林的生态补偿标准,并分析木材价格、碳价格和利率等经济因素变化对补偿标准制定的影响。结果表明:在设定的条件下,综合木材收益和碳汇收益的林地期望价值在林龄22 a时达到最大值43 986.01元·hm-2,与之相比,林龄30 a时木材收益仅为29 593.42元·hm-2,碳汇收益和农户损失的木材收益的综合价值为14 392.59元·hm-2。当补偿期限为30 a时,碳汇造林的生态补偿标准为832.33元·hm-2·a-1。碳汇造林补偿标准对木材价格变动的敏感性最高,其次是利率,最后是碳价格。基于上述结论,建议综合碳汇收益和农户损失的木材收益制定合理的碳汇造林生态补偿标准,并加强对农户营造碳汇林的技术培训,建立健全的碳交易市场制度,以保障林业碳汇的供给,实现多效益的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