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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荒漠区植被水分传输状况决定着区域生态需水量,进而影响生态安全。植物的茎干液流量表征其蒸腾耗水量,能够准确反映单株植物的蒸腾作用和水分利用状况。本文以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南缘典型荒漠植被柽柳为研究对象,采用茎热平衡法,对区域典型荒漠植被柽柳茎干液流及其与环境因子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①柽柳茎干液流日变化曲线呈多峰格型,日平均液流率为0.00399g/s,最大值为O.0135g/s。茎干液流7:00~15:00一直保持较高值(0.003g/s以上),21:00左右液流速率降到极低值;②柽柳风速变化和茎干液流速率存在相关性,微风可加快茎干液流,强风对茎干液流有抑制作用,而冠层温度与茎干液流速率呈正相关,冠层空气湿度与茎干液流呈负相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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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均衡法评价玛纳斯河流域莫索湾灌区地下水资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莫索湾灌区位于玛纳斯河下游,地下水补给以侧向径流补给和灌溉水入渗补给为主,因此,地下水位多年动态变化特征基本上反映了地下水开采量的变化特征。基于水均衡分析法,分析了研究区地下水资源利用情况,对灌区1998-2007年地下水系列各项补给量和排泄量进行平衡计算,指出灌区地下水位明显受灌溉用水量和人工开采量的双重控制,尤其是人工开采量对地下水位变化影响最大。基于此,地下水开采应该以保证生态环境为前提,合理地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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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室内水分渗吸试验,通过设置6个残膜面积水平,分别为0.25,0.50,1.00,2.00,4.00,8.00 cm2,和4个残膜密度水平,分别为60,180,300,420 kg/hm2,以无膜作对照,共25组试验处理,分析了不同残膜密度及尺寸对湿润锋的运移的影响.分析结果显示,在容重为1.53 g/cm3的黏壤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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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滴灌技术是一种比较复杂节水灌溉方式,灌水量和灌水次数均是地下滴灌控制农作物生长的关键因素。本文主要通过小区试验分析了不同灌水次数对小、中和大定额灌溉处理的地下滴灌无膜移栽棉花生长发育和产量影响,结果表明:多次灌溉普遍有利于小、中、大定额灌溉处理地下滴灌棉花生长发育和产量的增加,尤其对3 900~4 500 m3/hm2的中等定额灌溉处理影响较大,在该灌溉定额下采用多次灌溉更利于促进棉花增产增收,期望对棉花开展高产高效节水栽培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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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河流域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可持续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玛纳斯河流域由于资源性缺水和生产生活用水不断加剧,水资源日益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流域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已达95%以上,开发利用非常规水资源用于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已开始引起重视.当前开发利用非常规水资源(浅层地下咸水微咸水)用于农业和林业越来越普遍和深化,由于缺乏科学指导和合理开发,既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引起本已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退化,还造成土壤板结、引起生产力下降.通过分析区域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区域非常规水资源咸水微成水地下水资源合理有度开发和灌溉回归水高效开发用于生态恢复与重建的可持续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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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流域是中国"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门户,核算流域各国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Ecosystem Service Value,ESV)与利益补偿量,对建立各国资源利用与经济补偿的联动关系、促进流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生态足迹理论,对湄公河流域1995—2015年的ESV和生态盈余(或赤字)状况进行了动态评估,结合流域各国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对生态补偿优先级进行量化分析,初步建立了各国ESV与实际生态补偿量的转化关系,并对"生态消费型"国家在现状年(2015年)的实际生态补偿量进行了确定。结果表明:1)湄公河流域ESV由1995年的1 289.76亿美元下降至2015年的1 259.21亿美元,各国ESV从大到小依次为: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缅甸;各国林地ESV的比例最大(60.0%),水域和湿地ESV比例的增幅最快,近20 a增加了4.5%。2)1995-2015年间,流域境内的缅甸、老挝两国为生态盈余状态,其他3国为生态赤字状态,且赤字水平呈逐年加重趋势,其中泰国、越南两国对全流域生态足迹(Ecological Footprint,EF)的贡献比例高达80.1%。3)流域上游的缅甸、老挝两国为"生态输出型"国家,下游的3个国家为"生态消费型"国家,其中泰国、越南两国经济发展水平较好且生态补偿优先级系数(Ecological Compensation Priority Sequence,ECPS)更低(分别为0.05和0.09),均低于其他3个湄公河流域国家(缅甸:2.67,老挝:1.16,柬埔寨:0.55),应率先进行生态支付。4)结合流域各国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初步确定下游"生态消费型"国家应支付实际生态补偿合计680.63亿美元,泰国、越南和柬埔寨分别支付507.73、167.61和5.29亿美元。该研究结果可为湄公河流域资源管理和生态补偿政策的建立提供理论支撑,并为其他跨境流域相关的研究提供借鉴与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