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6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鉴定,是处理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发生民事纠纷的重要证据。在实践中,常因人们对田间现场鉴定的性质和作用理解错误而造成错案。本文以一起以田间现场鉴定结论认定涉案种子是假种子追究种子经营者销售伪劣种子罪的案例,对田间现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二手车的交易越来越频繁.在转让农用车辆时,有的当事人怕麻烦或者图省钱,不去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由此引发种种烦心事,甚至发生民事纠纷,常使车主后悔不及. 相似文献
4.
前几年,在陕西农电系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时有发生,2001年,发生35起,死亡33人。发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不管是什么原因,谁的责任,伤害者都认为是电引起的,只找县电力局,要求赔偿,并且是漫天要价。2001年,陕西农电系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要求赔偿金额达1千多万元,当县电力局不能满足其要求或拒绝赔偿时,受害者的家属便采取过激 相似文献
5.
近日,在苏州市古城区富郎中巷7号,一株160多年树龄的名牡丹——“魏紫”被邻居造房施工损坏。花主人,耄耋之年的王兆薇女士为了讨个说法,状告到沧浪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32000元,4月上旬法院受理了此案。 相似文献
6.
7.
8.
农民朋友,当你遇到因土地使用权引起的行政、民事纠纷时,知道应该怎么办吗?处理纠纷的分工及程序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处理土地纠纷的机关是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因农村责任田划分,宅基地的规划及调整和边界划分而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部门处理的争议,而不应属于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村社会犯罪私了现象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农业.农民》2005,(9):19-23
我国传统文化讲“和为贵”,法治观念淡薄,人治气息浓厚。特别在农村,很多人忌讼、厌讼,甚至谈讼色变,认为打官司是一种丢人现眼的事,会让别人议论。而且,农村的犯罪分子往往与被害人沾亲带故,犯罪后调解说情的人都是些在本村或本地有影响的人物,被害人碍于情面,往往放弃报案,选择私了。
多年来,私了现象常见于一些民间民事纠纷,当前农村犯罪私了现象正愈演愈烈,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一些长期从事农村法律工作的律师认为,乡村犯罪私了现象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当代中国农村由传统乡土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艰难转型的历史进程。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