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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系民生,"三鹿"奶粉事件、"瘦肉精"猪肉事件牵动全国百姓。近一段时期,一些地方不时曝出制售病死猪肉案件,通过有关部门调查发现,从病死猪"偷渡"出养殖场,到突破层层监管流入市场,已形成收、运、制、贩"一条龙"的犯罪网络。"病死猪肉"是如何流入餐桌的,究其根源有以下几点。一、收、运、制、贩,"逃"过重重关卡据调查,收购、屠宰病死猪,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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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品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优质安全食品更受到人们的青睐。但个别屠户为了获取暴利,私屠乱宰病死猪肉,以假乱真,欺骗消费者,为了帮助人们从市场上购买到"放心肉",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出如何鉴别健康猪肉与病死猪肉的一些方法,健康猪肉与病死猪肉的鉴别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仅供参考。查看猪肉的检疫标识和相关的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是否和实物一致。闻气味。健康猪肉有正常香味,无其他任何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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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由 2000年10月19日15时,我区动物检疫站在市场检查肉品检疫质量时,发现当事人何某骑摩托车带肉快速驶入市场边小巷,行为异常。动检站稽查队6人迅速跟踪追稽到居民小院,查出了首例病死猪肉收购、加工、贮藏、销售黑窝点。2立案调查2.1现场勘验:在当事人何某所租房院内查出5头、126公斤病死猪肉。现场勘验情况:①在二轮摩托车后座草兜内有1头白毛猪,被剥皮分解,皮肤弥漫性点状或片状出血,淋巴结肿大出血,切面呈大理石样,脂肪呈粉红色。肌肉脂肪组织切面有血珠溢出。双侧肾皮质部散在针尖状出血,心肺肝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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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闽侯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不法分子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的案件。吕兴建、侯香其等7名不法分子私设屠宰、加工窝点,专门经营病死猪肉以牟取暴利。在一年多时间里,他们累计向福州市场投放病死猪肉超过200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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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2000年9月4日下午,接到群众举报,榆关镇岗山村高××长期非法从事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我们立即组织5名监督员火速赶到该村现场调查,核实案情。高××发现我们调查案情时,从后院急忙逃走。我们赶到高××住宅时,院内有加工后的猪骨(大小不一),房后有掩埋的死猪皮、内脏,其中一部分露出土外,并有臭味。房内浸泡的死猪肉约80公斤,房的右侧堆放着4纤维袋猪杂骨,还有一头正在剥皮的死猪约30公斤及屠宰加工用的剥猪架子、案板、刀具等。2处罚我们首先依法封存现场,立案查处。对现场拍照取证后,与县广播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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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现场查处
2000年9月12日,浙江省临海市农业执法大队接到电话举报:有人收购加工病死猪肉。当天下午2时执法人员赶到案发现场,发现该加工场地是奶牛舍改造的,有三个冰柜,六口缸,还有煤炉,一口大锅。场地污秽不堪,苍蝇到处都是,收的病死肉排有65公斤,一部分严重变质。此外还有皮膘加工猪油,放置缸内大约400多公斤。当时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拍照,并请市电视台拍制录像,先取得第一手证据材料;然后将现存的病死肉拉回市执法大队,将当事人谢某带回执法大队做调查笔录。
二、当事人调查笔录
当事人谢某,男,54岁,是该市城关人,在城关菜场租有摊位,销售加工的肉片、排骨无动物防疫合格证。他从对外地联系收购病死猪肉开始,吸引外地不法商贩来菜市场与其接洽,再通过电话联系,由推销病死猪肉的人送货到其加工点的路口,由其去接货、付款。据当事人交代,他先后收购六次病死猪肉,数量407.5公斤,收购价每公斤6元至7.6元。加工成肉片和排骨在市场出售,每公斤14元至24元,共获违法收入5250元。
三、行政处罚
市农业局在现场取证和调查笔录基础上予以立案,送达当事人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八条、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5250元;2、处以26250元罚款;3、病肉无害化处理。并告知当事人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三天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组织听证。第二天当事人来市农业局陈述和申辩,但不要求听证,申辩主要理由:1、认为自己如实坦白交代,并检举他人违法事实;2、自己不懂法初犯;3、家庭困难;4、今后改正不违法经营。
市农业局综合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的内容,经领导集体研究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250元;2、处以10500元罚款,并告知当事人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必须履行。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海市人民政府或台州市农业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临海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在10月8日接到农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表示服从处罚,于10月11日缴款完毕。
结案:市农业局执法大队将该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农业行政执法调查笔录、旁证笔录、照片、农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留档听证告知书、农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结案报告以及当事人收到法律文书回证和罚没财物统一收据等整理归档。
执法人员的感受:动物防疫法配套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具体操作难度较大。例如本案,在做调查笔录过程中当事人反复多次,执法人员依据法律说明违法严重性和危害性,责令其如实交代违法事实。事实上此案中认定违法事实,只是当事人所交代,如当事人不交代,又无旁证材料就无法认定。
2、动物防疫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一类疫病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病,而落实到基层具体执法难度较大。特别是强制性,如果必须依法强制扑杀,执法相对人要求经费补助,如没有经费补助,就千方百计阻挠、对抗,并以凶器威胁执法人员,甚至以命相拼。只有防疫经费有保障,扑疫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3、农业行政执法相对人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不予配合或采取回避等手段,或者拒不交代违法事实,旁证材料又难取证的情况下,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应有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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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月13日上午,淮阳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与本县西关汽车站派出所配合,成功的查获一起长途贩运病死猪肉的案件。1案件经过 13号上午车号为予B04170大型汽车从开封发往安徽省临泉,一不法商贩在途中宗店镇南约100米处装货(病死猪肉胴体),将病死猪装进车边箱内,运往临泉销售,运输费100元。上午12点10分行至淮阳县西关车站被查获。经核实无任何检疫手续,病死猪肉胴体25头,约1400公斤左右,经县动检人员检疫确认多为猪瘟等传染病死猪。2案件处理 按照《动物防疫法》第18条、第48条、第50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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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垂杨 《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10,(3):48-48
<正>2010年3月中旬,上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县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依法查处了一起盗掘已被依法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肉案,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行为。1案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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