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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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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晓林 《中国家禽》2000,22(9):36-37
家禽是法定检疫动物,主要指鸡、鸭、鹅等。除种禽外,即将屠宰的家禽一般采用临床检查的方法实施检疫。根据我国现行的动物检疫法规定,家禽检疫与国内其它流动的动物、动物产品一样,所进行的检疫,具体划分为: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  相似文献   

2.
《动物防疫法》第38条规定;“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动物产品同时加盖或者加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使用的验讫标志。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货主在动物检疫员监督下作防疫消毒和其他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如何全面地、准确地理解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与不合格呢?笔者认为应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具有检疫监督职能的行政执法主体要合法;二是检疫管理相对人,即被检动物、动物产品的所有人具有合法权利能力;三是动物、动物产品具体检疫方法和过程符合检疫规定…  相似文献   

3.
为切实做好动物检疫工作,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湖南省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检疫工作对策,推动动物检疫工作的全面开展.从2003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动物检疫承诺制度。笔者通过工作实践认为,建立动物检疫承诺制度,加强动物检疫工作管理,规范检疫行为,向社会公开检疫事项,提高人们对动物检疫工作的认识和对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信赖度、支持力,能有效促进动物检疫工作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4.
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县境内流动的动物在离开饲养地之前所进行的检疫,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到场、到户、到指定地点的检疫,是动物检疫监督的重要环节和第一道关口产地检疫,也是确定流动和出栏畜禽的健康品质,保证动物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肉”、喝上“放心奶”的重要环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形成,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日益频繁,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特别是加强产地检疫已经日益显示出极为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动物检疫证明有5种,即《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这5种检疫证明的使用,增强了在产地、运输、市场等环节对动物疫病的监督作用,降低了动物疫病扩散蔓延的机会,有力地促进了检疫、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但这5种检疫证明在实际应用中尚存在一些不妥之处,以下是个人的一些想法,希望与广大同行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6.
《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凭产地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但从东海县近年来的实施情况看,目前生猪产地检疫率不足50%,牛、羊、家禽产地检疫率则更低,多用运输检疫取而代之。主要存在动物防疫和检疫脱钩,养殖和运输户对动物产地检疫重要性认识不足,图省事,不主动报检,收购屠宰部门不给予积极配合,动物检疫部门重点环节把关不够严格,监督执法部门对面广量大的动物产地检疫监督力不从心,有时难以到位等诸多问题,与国家的规定相差甚远。现就搞好动物防疫检疫联动,提高动物产地检疫率谈几点对策。  相似文献   

7.
2000年以来,青海省各级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部门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和青海省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对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力度,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规范检疫证章标志使用及管理,  相似文献   

8.
《中国禽业导刊》2002,19(13):43-4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动物检疫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动物检疫是指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动物检疫活动。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从事与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第五条国…  相似文献   

9.
逃避检疫,一般指明知某种动物或动物产品应当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对其实施检疫,却故意采取藏匿、蒙骗等手段躲避动物检疫员依法实施的检疫工作。1逃避检疫的表现1.1个体屠宰、经营者不到定点屠宰场、点屠宰动物,而是找一农户或者到野外屠宰动物,然后经粗加工分割后直接送宾馆、饭店、食堂或走街串巷销售给农民,有的经营者将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掺在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中销售以逃避检疫。1.2动物养殖场户出售动物前不申报检疫,有些养殖场户出售病死畜禽。1.3引进种畜禽不按规定报检,引进未经检疫的种畜禽或者出售未经检…  相似文献   

10.
检疫相对人是指在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管理活动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组织和个人,即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生产(饲养)、加工(屠宰)、经营或贩运(采购)的单位、个人。他们接受管理,配合检疫,交纳防疫费、检疫费、技改费、消毒费的自觉程度,直接影响到动物检疫质量和检疫效果。1 规范检疫管理程序 科学、规范的动物检疫检验管理程序,是检疫相对人接受检疫管理的法律保障。动物检疫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监督,因此,动物检疫管理程序应包括:1.1 产地检疫管理程序。“产地”一般是指畜禽饲养生产地或乡镇防疫检疫机关为出售或调运的…  相似文献   

11.
动物检疫和监督工作是科学防制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之一。它是一项科学性、管理性都很强的系统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认真有效地贯彻《动物防疫法》,尤其显得越来越重要。《动物防疫法》中提出对检疫实行全过程管理,这是十分正确的。因此,结合我区实际,对如何做好产地、屠宰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体会。1全面落实产地检疫,保护畜牧业生产安全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一环,产地检疫是整个检疫工作的基础,是贯彻“预防为主”,提高检疫质量的前提。针对我区实际,产地检疫主要应采取两种形式,一是…  相似文献   

12.
动物产地检疫是全部检疫工作的源头,做好产地检疫工作,可以把动物疫病控制在产地,减少动物疫病进人流通环节。但由于产地检疫往往受到点多、面散、量大及基层检疫力量薄弱等因素的制约,检疫到位率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积极探索产地检疫工作的新路子,尽快实施产地检疫工作到位,是当前动物检疫工作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浅谈动物检疫票证的规范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动物检疫证明是动物检疫机关对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出具的法定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检疫票证管理成为动物检疫的一项基础工作。河北省沽源县在1998年改用新检疫证明以来.加大了检疫票证、收费收据的管理力度,使检疫票证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合理的规范化管理轨道.促进了检疫工作的有效开展.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动物防疫工作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与其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现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包括《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由法定人员按法定程序对法定对象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后出具的,是动物出售、运输、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法定证明。经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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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物检疫项目有缺陷。《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国标GB 16549—1996、GB 16567—1996、GB 16568—1996分别给出了畜禽产地检疫、种畜禽检疫、奶牛检疫的技  相似文献   

16.
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是防疫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监管的力度是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现就如何防检结合,强化动物检疫工作,谈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7.
国内动物检疫制度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交通的发达,贸易的扩大和频繁,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动物疫病的严格检查,并使之成为一种政府行为。以此作为保护养殖业生产、防止人体健康受侵害的必要手段。正是在此基础上,我国才在《动物防疫法》中确立了动物检疫制度。现将主要内容归纳分析如下,供大家参考。1依法实施检疫 这是建立动物检疫制度的基础和前提。动物检疫制度只有在法律中体现出来,依法律形式存在,它才是一项国家的有权威的制度。《动物防疫法》第30条既是对动物检疫制度确立的法律依据,也是对依法实施检疫的规定。1.1依法实施检疫的法定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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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动物检疫证明是动物检疫工作必不可少的法定程序。加强对县级以上动物检疫票证的使用和统一管理,不仅有利于检疫票证的领发、使用规范化和维护动检工作新秩序,而且有利于保护依法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持证人的合法权益。还便于主管部门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和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加强上下之间的联系,以更好地指导动检工作。本文旨在和同仁们共同探讨动物检疫票证的使用和管理办法,以避免因票证的使用和管理不当而给检疫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票证的领用1.1目前各地领用的动物检疫票证共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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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工作和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都是控制疫病流行,消灭疫源,为畜牧业发展服务,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是,历年来,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既搞防疫又搞检疫,特别是检疫工作,未设专职动物检疫员,由站里的职工轮流担任,从而造成动物疫病的防疫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存在着权限不明、动物防疫责任不明确,动物强制免疫难以实施,检查消毒费收取不力,平调费不按时全额完成等问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乡、民族乡、镇的动物防疫组织应当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做好动物疫病参防…  相似文献   

20.
检疫证明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检疫行政许可的法律标志,是相对人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经营运输等活动的法律凭证,又与检疫收费紧密相关。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个别检疫员卖检疫证明(卖盖好印章的检疫证明、以检疫证明丢失为借口实则卖证)、不按规定收费(按车收费、降价收费)扰乱检疫秩序等违法行为:检疫单位因管理制度缺位而无法处理违纪人员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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