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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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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兽药杂志》2012,46(2):4-4
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0]3号)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均应达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的要求。为确保兽药GSP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有关事项如下:  相似文献   

2.
农业部于2010年1月4日发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并要求在此规范施行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当自规范施行之日起24个月内达到兽药GSP的要求,并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要求,辽宁省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细则,定于2012年3月1日之前,全省所有兽药经营企业,一律通过兽药GSP验收。目前,很多从事兽药经销的读者来电来函询问兽药GSP相关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刊记者对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处副处长柏云江进行专访,望对有关读者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农业部于2010年1月4日发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并要求在此规范施行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当自规范施行之日起24个月内达到兽药GSP的要求,并依法中领兽药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要求,辽宁省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细则,定于2012年3月1日之前,全省所有兽药经营企业,一律通过兽药GSP验收。目前,很多从事兽药经销的读者来电来函询问兽药GSP相关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刊记者对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处副处长柏云江进行专访,望对有关读者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4.
2012年2月10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的通知》,自2012年3月1日起,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均应达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的要求。  相似文献   

5.
《中国猪业》2012,(3):65-66
本刊辑:据山东畜牧网2011年2月27日报道,农业部办公厅2月10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3月1日起,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均应达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的要求。为确保兽药GSP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具体行动如下:  相似文献   

6.
《湖北畜牧兽医》2012,(4):46-46
2012年2月10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的通知》,自2012年3月1日起.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均应达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各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兽药GSP认证工作.笔者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对策,谈几点个人看法: 1 兽药经营企业经营类型分类不具体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兽药GSP认证的条件作了详细的规定,不论是兽药场所和仓库,还是机构和人员,都是硬性条件.  相似文献   

8.
<正>2010年1月15日,农业部3号令发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自当年3月1日起实施。同年7月7日,河北省农业厅制发了《河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农业部规定了2年的过渡期,即从2012年3月1日起强制全面实施兽药GSP。也就是自2012年3月1日起,原有兽药经营企业没有达到兽药GSP标准的全部关停,以后新上的兽药经营企业,必须首先通过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兽药GSP检查验收,然后才能获兽药经营许可证,合法从事兽药经营活动。兽药GSP的实质就是:在兽药流通过  相似文献   

9.
《中国猪业》2010,(3):8-10
<正>《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0年1月4日经农业部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兽药经营企业。  相似文献   

10.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由农业部于2010年发布(农业部令2010年第3号令),从2012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实施兽药GSP是我国加强兽药经营管理的重要措施,对改善兽药经营条件及保证兽药质量起到积极作用,总的来说兽药GSP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功。但部分企业,尤其是基层兽药经营企业在执行兽药GSP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实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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