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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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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于199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为帮助植物检疫人员更好地学习和理解《行政诉讼法》,笔者应《植物检疫》杂志编辑部同仁之邀,试办一期有关植物检疫行政诉讼知识的专题讲座。讲座计划分四讲,第一讲:植物检疫行政行为;第二讲:植物检疫机构与行政诉讼的关系;第三讲: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检疫行政案件的程序;第四讲:植物检疫机构应如何争取行政诉讼的主动权。讲座力求从植物检疫工作的实际出发,尽可能将有关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2.
植物检疫机构之所以与行政诉讼有密切关系,是因为它有以下两个特性:一是工作内容的社会性。我国的植物检疫机构虽然都设在各级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但植物检疫工作的内容,却涉及与植物和植物产品有关联的各行各业。二是机构职能的行政性。尽管各级植物检疫机构都不是行政机关,但国家的植物检疫法规,却赋予其一系列的行政职权。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因此,我国的植物检疫机构,实际上是融业务技术和行政执法为一  相似文献   

3.
植物检疫工作是1项重要的行政执法工作。笔者结合所从事的植物检疫工作,就植物检疫执法活动与国家《行政诉讼法》实施的对接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认识到植物检疫人员应该认真学习、正确对待《行政诉讼法》,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范,借助行政诉讼的力量,推进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将植物检疫工作进一步推向前进。1正确认识和把握植物检疫执法活动中的行政诉讼1990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规范行政诉讼的重要法典。《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  相似文献   

4.
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检疫处王春林、边全乐同志编著的《植物检疫法制管理概论》一书,是我国内检系统第一部全面论述植物检疫法制管理工作的专著。全书共分八章,作者从行政管理概述、植物检疫行政管理、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行政诉讼、行政责任、行政赔偿等方面,力求全面、正确地阐述和介绍了植物检疫法制管理的基本原理,注重内容的系统性、普及性和实用性。本书还收录了现行有效的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司法和行政解释20多件。  相似文献   

5.
通过前三讲的介绍,我们对植物疫行政诉讼的基本内容已经有所了解。本讲试图从植物检疫工作的实际出发,简述植物检疫机构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旨在促使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和广大的植物检疫人员,进一步提高植  相似文献   

6.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植物检疫条例》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此件登国务院公报) 植物检疫条例第一条为了防止为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农牧渔业部、林业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  相似文献   

7.
植物检疫司法制度是我国植物检疫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植物检疫立法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我国制定的许多行政法规、规章中都授权行政机关对公民之间、法人之间或公民与法人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以及公民、法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进行仲裁或复议。这种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行政仲裁或复议活动实际上就是一种司法活动。植物检疫是一项依国务院植物检疫法  相似文献   

8.
边全乐 《植物检疫》1993,7(2):153-156
按照我国行政法学理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亦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过错行为。在植物检疫行政管理中,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植物检疫机关、进出口或调运法定检疫物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以及在中  相似文献   

9.
认清植物检疫本身的基本特征与了解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大趋势是探讨我国植物检疫研究发展总体战略思想的基础。本文试图先从对植物检疫本身的特有的属性与当代科学发展的趋向两个方面的个人理解入手加以论述。由于这些思考远不够成熟,仅止反映了本人在瞻望植物检疫研究领域走向更为广阔的开拓前景时,初步形成的一些观点和看法,做为一块引玉之砖,就教于植物检疫界诸同志。一、植物检疫及其基本特征植物检疫是国家以法律手段与行政措施控制植物进出口和在国内(或一个地区之内)  相似文献   

10.
县级植物检疫行政许可做法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县级植物检疫机构是行政法规授权的实施植物检疫行政许可的组织,独立承担植物检疫行政许可的实施和法律责任。宣汉县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下称《许可法)》和《植物检疫条例,》努力做好植物检疫许可事项的审查和核准工作,使植物检疫法规、规章得到了有效实施。1建章立制,强化管理《许可法》发布后,县植保植检站结合植物检疫工作实际,加强了内部管理,建立了有关制度。一是加强章证管理。植物检疫章证实行专人统一管理,专职植物检疫员领取证书必须签字登记,按期交回。二是建立相关制度。制定了《农业植物检疫工作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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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森林植物检疫行政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浅谈森林植物检疫行政行为申富勇黄维正张建华(河南省森防站450003)(驻马店地区森防站)检疫过程中,森林植物检疫人员不但要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术,同时要正确实施各种检疫行政行为。1什么是森林植物检疫行政行为森林植物检疫行政行为指森林植物检疫行政主体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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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植物检疫法制管理的几点认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植物检疫是以行政管理为主的法制性工作。植物检疫法制管理是指国家运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行政法制手段,实现植物检疫行政管理目标的全部活动[1]。现代意义的法制管理,是管理国家、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现代文明的最高形式。植物检疫法制管理是国家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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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检疫条例》,其中第四条规定:“农业、林业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由农牧渔业部、林业部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林业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名单,并报农牧渔业部、林业部备案”。根据这个规定,到1988年上半年为止,我国大陆上(除西藏外)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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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即保障了公民监督政府部门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权.行政机关只有严格依法行政,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才会得到法律的维护.植物检疫执法首先要弄清植物检疫机构是不是执法机构.植物检疫站属于事业性质单位,从其组织性质来说并不具备行政职权,但在目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部分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也可以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委托行使行政机关的权力.《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因此,有的省区的植物检疫站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国家检疫法规授权它负责管理植物检疫工作,有权行使有关的行政管理职权,故属执法机构,其执法职权受到法律的监督和保护.植物检疫员必须深入了解植物检疫执法的内涵和外延,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法有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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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其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要使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既完成它法定的历史使命,又不限制经济的发展,检疫工作今后将面临更多的挑战;随着国家《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分别于1989、1994、1996年的颁布施行,为我们的执法水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植物检疫行政诉讼,势不可免。为使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及与此相关的行政诉讼变得对我们更主动、更有利,避免不必要的挫折,以推动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拟此文,以供参考,并就教于广大同仁及司法工作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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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娟 《植物检疫》2003,17(6):364-366
1 与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截获相关的概念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InternationalStandardsforPhytosanitaryMeasures)对植物检疫截获有害生物的相关概念定义如下。植物有害生物 (Pest) :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品 )系或生物型。(有害生物 )截获 (Interceptionofapest) :在检查入境货物时对有害生物的查获。检疫性有害生物 (Quarantinepest) :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 ,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进入 (Entryofapest) :一种有害生物进入其尚不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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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条例自1983年制定、1992年修订后已实施多年,对我国国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控制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这部行政法规,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从行政权力的角度实施行政管理的法规,与当前的经济发展和经过“四五”普法的社会基础、利益基础以及法制观念产生了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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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后 ,植物检疫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新的发展机遇。当前 ,我省植物检疫工作还存在多方面的不适应 ,亟待更新观念、加强管理 ,确实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1 山西省植物检疫现状山西省各市 (地 )县在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均设置了植物检疫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植检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实施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核发农业植物检疫登记证、开展农业植物有害生物疫情普查、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和引种后的疫情监测、检疫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完成上级部门的工作任务。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 1 认真宣传贯…  相似文献   

19.
《中国植保导刊》2006,26(8):43-44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全国农业植物有害生物普查结果,我部组织制定了新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现予发布施行。1995年4月17日我部发布的《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同时废止。附件:1.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2.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2006年3月2日附件1: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昆虫:1.菜豆象Acanthoscelides obtectus(Say)2.柑橘小实蝇Bactrocera dorsalis(Hendel)3.柑橘大实蝇Bactrocera minax(Enderlein)4.蜜橘大实蝇Bactr…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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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是行政违法后引起的法律后果。行政违法同行政责任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前者是原因,后者是结果。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原则要求对任何行政违法都必须给予法律制裁。1 关于行政责任的概念行政责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行政责任是指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植物检疫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履行和承担的义务。这种义务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按照植物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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