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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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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风筝事故”是供电企业比较头痛的事。近年来,随着“风筝热”的兴起,“风筝事故”占外力破坏的比重在不断增加。针对这种情况,从1995年起,靖江市供电局积极采取措施,连续5年无“风筝事故”。在1992年至1994年的3年间,靖江市供电局220千伏南(通)靖(江)线由于风筝缠绕在导线上,引起线路跳闸停电,给全市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影响。为改变这种状况,他们首先从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入手,深入农村、学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懂得风筝对电力线路的危害,要远离输电线路放风筝。与此同…  相似文献   

2.
进入春季,为了避免因风筝缠绕电力线路导致的运行事故,泰州市供电公司在加强线路巡线工作的同时,开展了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该公司派出了数辆“流动宣传车”,深入到各个乡镇,向农户讲解安全用电知识,提醒广大农户应注意远离电力线路,确保人身、线路安全。  相似文献   

3.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新房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然而,有的农村新房违法建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给农村供用电环境带来了安全隐患,也给农村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增添了难度。笔者结合多年的电力设备保护工作经历,分析电力线路保护区违法建房问题及预防措施。1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法建房的主要原因1.1农民对电力设施保护意识不强农民对电力法律法规了解不多,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建房与电力设施保护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电力企业进入市场后,如何让用户有电用、用好电、喜欢用、用得起,成为每个供电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电力线路的畅通及其配套电力设施的完好,是用好电的前提。因此,对于做为电能输、配、变载体的电力设施保护就显得特别突出而重要。我们局近几年来紧紧围绕(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开展工作,依法治电,依法管电、依法护电,使所辖电力设施没有发生被盗、倒杆、断线和人为破坏事故,保证了电力设施安全正常运行,连续十年被邯郸市保护电力设施委员会评为先进单位,1997年一跃又被河北省保护电力设施委员会评为省级先进单位。我们…  相似文献   

5.
动态     
<正>四川省人大发布《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四川省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条例》是一部具备四川特色的地方法规,包含电力设施保护、供用电秩序维护、电力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内容在内共七章56条,对四川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推进电力供应等具有指导性意义。《条例》填补了作为水电资源最丰富、电网结构最复杂的四川,无电力地方法规的空白。结合四川地势,气候,人口分布,甚至是风俗习惯对四川省内电力  相似文献   

6.
高波 《农村电工》2003,11(4):32-32
笔者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和用电安全检查中,发现供电线路区域内有钓鱼爱好者在违章垂钓。殊不知,靠近电力线路垂钓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和供电设备正常运行,相当危险。众所周知,钓鱼工具一般由含金属物质的材料做成,长期在水里浸泡,绝缘性能下降,极易导电。为了保障供电设备安全运行,避免发生垂钓者的人身触电事故,我县供电部门早在1999年就对各管电职能部门做过防范(防人身伤亡、防电力线路事故跳闸)部署,凡是高压线路通过的池塘、深水河等,都要按《电力法》规定要求,悬挂“高压危险、禁止垂钓”的警示标志牌,并对鱼塘承…  相似文献   

7.
电工信箱     
安徽电工张伟问:电力设施与其他工程相互妨碍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电力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l电力设施与其他行业工程设施相互妨碍的情况,是电力设施建设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如新建架空电力线路跨越通讯线路,就会造成对通讯线路的干扰,同时也对通讯线路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一旦电力线路发生断线或倒杆事故还将造成通讯线路的中断。又如输电线路靠近飞机场,就会妨碍飞机起降的安全。反过来,…  相似文献   

8.
刘钧 《农村电工》2005,13(3):44-44
农闲季节,少数不法之徒将农村高、低压电力线路和变压器等电力设施作为“猎物”。连续发生电力设施盗窃案件,不但影响了农业的正常生产和群众生活用电,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还直接影响到电网的安全运行,引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相似文献   

9.
赵智超 《农村电工》2003,11(9):14-14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各地新建民房愈来愈多。但是无视电力防护区,非法侵占电力防护区(特别是线路防护区)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事故不少,隐患更多,成为困扰电力部门的问题之一。因此,对电力防护区的保护问题及防护措施的探讨也就越来越显得重要。1电力防护区适用的法律条文《电力法》第七章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  相似文献   

10.
1.1法制观念淡薄,服务行为不规范。虽然通过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全面整顿农村电工队伍,使人员结构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是农村电工文化层次偏低,导致其政策、法规观念淡薄,特别是对《电力法》及相关的《供用电营业规则》、《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电力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另一方面,由于不懂法,在开展反窃电和电力设施保护,解决“关系电”以及用电不交费等问题上,给自身工作造成被动。有的供电所对被查获的窃  相似文献   

11.
乡(镇)农村电网改造前电力设施基础薄弱,配电变压器不在负荷中心,低压线路过长或走向不合理,不能实现漏电保护器的三级保护,而且,漏电伤人事故时有发生。网改任务完成后,供电线路设施有所改善,但安全生产管理上也随之出现了以下问题:一是农网改造后收归直管的低压供电线路长、范围广,原用电设备水平和管理水平低下,不安全因素很多,供电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加重;二是由于村电工的取消,新聘台区电工一般要管理三、四台农村公用变,工作任务重,住所离所辖台区有一定距离,不能随时随地处理一些供用电上的突发性问题。为此对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  相似文献   

12.
近日,笔者在农村发现:有一些地方的农民在搞特种水产养殖时,不顾电力设施的安全,在规划养殖范围时、竟然将鱼虾塘挖到了电力线路杆塔下,甚至将电力线路杆塔包围在水中,严重地影响了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极易造成电杆、铁塔倒伏的事故发生;如若线路出现了故障,也不利于供电线路的  相似文献   

13.
休闲垂钓不容忽视安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波 《农村电工》2003,11(5):22-22
笔者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和用电安全检查中发现,供电线路区域内有钓鱼爱好者在违章垂钓。殊不知,靠近电力线路垂钓,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和供电设备正常运行,相当危险。为此,笔者与垂钓者进行了交谈,才知道垂钓者对头顶上空的高压线根本不在意,严重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众所周知,钓鱼工具一般由含金属物质的材料做成,长期在水里浸泡,绝缘性能下降,极易导电。为了加强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避免发生垂钓者的人身触电事故,供电部门早在1999年就对各管电职能部门做过防范(防人身伤亡、防电力线路事故跳闸)部署,…  相似文献   

14.
最近,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就阳高县电业局与大同县公安局九梁洼林区派出所打官司一案作了终审判决。 阳高县电业局所管辖的35千伏阳泉线始建于1978年,投运于1979年。1987年九梁洼林场对该基地树木进行管理,其中长势较快的杨树,多次危及了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从1992年至1996年统计,造成停电事故20多次。 1996年8月19日至23日,阳高县电业局为了全面贯彻《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实施,根据《电力法》第5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并根据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第10条规定“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树木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电力主管部门可通知树木所有者限期截枝或砍伐。”  相似文献   

15.
我今年55岁,是江苏省盐都县中兴供电所所长。17年前,我被当时的公社党委从大队支部书记岗位安排到农电站工作至今,在将要下岗之前,我想通过《农村电工》期刊说说我们农村电工的心里话。1 保安全,提心吊胆 安全用电,事关人命。但供电线路四通八达,用电设备星罗棋布,用电客户成千上万,要达到万无一失,我们真是提心吊胆。网改前供用电设备更是让人担心,家庭用电事故和未遂事故经常发生。从目前农村用电现状看,网改后保安全仍有三难:一是突发性事故难避免。2000年春节的初三下午,一户村民在10kV线路旁伐树砸断了线路…  相似文献   

16.
张志斌 《农村电工》2006,14(8):23-23
编辑同志:日前,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政府专门下发通知,对植树造林规划设计、贯彻电力法规政策、纠正线下植树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和要求。一是要求精心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工作。县林业局和各乡镇在制订造林绿化实施方案时,要深入实际了解掌握规划区域现状,严格按法规政策要求办事,精心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工作,避免出现在电力线路下栽植树木现象.体现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求认真贯彻电力法规政策。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不得在1~10kV的架空电力线路5m保护区内、35-110kV的架空电力线路10m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相似文献   

17.
从4月6日起,你在江苏大丰的街头巷尾、闹市要道都不难看到,尽靠路边的大小杆塔上,全部“穿着”了斩新而又醒目的警示“装”,这是大丰市供电公司总结历年外力破坏电力线路,积极保护电力设施,新近推出的春季安全举措。  相似文献   

18.
DL493-92《农村安全用电规程》6·13条规定:不得在高压电力线路下盖房子、打井、打场、堆柴草、栽树和栽竹子。《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电力电缆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限期不改的,由电力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其建筑物,所需费用由建筑物所有者负担。《农村安全用电规程》是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电力规程。虽然第  相似文献   

19.
<正>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各项基建施工夜以继日,道路开挖、楼盘建设、树木砍伐等造成的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事故屡屡发生。仅近3年期间,某县境内就发生各类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达30多起,不仅严重危及到电网的安全运行,而且也给工农业生产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1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的案例(1)在电力线路下违规施工,吊车吊臂触及电力线路,造成导线严重受损。2012年8月6日,某县打造红  相似文献   

20.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严禁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这就是放风筝要注意电力线路安全的法律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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